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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坐班制度

作者:时间:2018-11-14点击数:

为加强长江上游林业生态工程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研究生的学习管理,重点实验室全体研究生实行坐班制,具体规定如下:

一、坐班地点:成都校区第五教学楼硕士生自习室(5-620)、博士生自习室(5-505)。

二、坐班人员:1-3年级所有博士生在读期间都需坐班;硕士生第二学期~第五学期(含第五学期)必须坐班;硕士生第一学期和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坐班,但确实需要,根据自习室空余座位的具体情况,由学生提出申请,导师同意后提交研究所讨论。

三、坐班时间规定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~12:00,下午2:00~6:00。

四、坐班要求:不得在自习室交头接耳,更不能大声喧哗;恋人的座位不能邻近;坐班期间不能频繁进出自习室;自习室不得接待外来客人;检查3次无故缺席者,取消坐班资格。出差或者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坐班者需请假,并经导师同意,作为请假处理。

五、自习室清洁卫生:请各位研究生自觉保持自习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和桌面整洁;每天安排1名研究生做自习室清洁卫生。

六、申请不坐班的人员:对于上述第二条规定需要坐班的研究生,如果因为特殊原因,确实不需要坐班,则可以提出申请,导师和研究所同意后,可以不坐班。原则上,一学期有1/3时间不坐班者(包括请假),自动退出自习室。

七、本规定从2015年3月9日开始执行。

四川农业大学生态林业研究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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