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实验室高效运转和管理,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订仪器使用管理制度。
一、实验室仪器使用应坚持“先预约、后使用”的原则,未经实验室管理员的同意,其他人员不准使用、移动、调换及借出仪器。
二、使用仪器前应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。仪器设备运行期间,不得擅自离岗,发现异常及故障及时关机,作好有关记录并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员,不得隐瞒不报,擅自修理。仪器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,杜绝仪器带病运转。
三、仪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,使用人员必须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、性能、操作程序方可使用。所有仪器使用者均应爱护仪器设备,轻拿轻放,切忌野蛮操作。如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,要追究当事人责任,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。
四、实验室仪器原则上不外借,凡需借用仪器者,一律填写外来人员实验室使用登记表,经管理员同意及指导老师签字后方可借出,并按研究所实验室仪器使用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。出借仪器归还时,如发现损坏、遗失,要按价赔偿。
五、仪器使用结束后,应将各部件恢复到所要求的位置,及时做好清理工作,到管理员处签字确认。
六、仪器室应有安全设施,并定期检查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如有遗失或其它事故,应及时查清原因并报告相关负责人。
四川农业大学生态林业研究所